免费为企业提供投资选址一条龙服务010-84611891
日照经济开发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一)外商投资企业
开发区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低税收政策,并对国家鼓励投资的行业、地区实行税收优惠。目前,适用于外商投资企业及外籍个人(包括港、澳、台胞)的税种有: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流转环节税(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土地增值税、资源税、城市房地产税等。
1.增值税优惠
(1)对外商投资企业其出口产品实行出口退税。
(2)来料加工、进料加工项目的工缴费免征增值税。
2.企业所得税优惠
(1)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在十年以上的,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2)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按24%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属于技术密集型、知识密集型项目,或外商投资在3000万美元以上、回收期较长的项目,或属于能源、交通、港口建设项目,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后,可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3)对外商投资兴办的产品出口企业,在按照税法规定减免企业所得税期满后,凡当年企业出口产品产值达到当年全部产品的产值总额的70%以上的,可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4)对外商投资兴办的先进技术企业,在按照税法规定减免企业所得税期满后,可按照税法规定的税率延长三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5)外商投资从外商投资企业分得的利润,免征所得税。如外商投资将利润再投资于该企业,或者作为资本投资开办其它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不少于五年的,经申请,税务机关批准,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所得税的40%税款。如直接再投资兴办、扩建产品出口企业或先进技术企业,全部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3.土地开发
(1)举办产品出口企业、先进技术企业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优惠30-40%;
(2)经营工业、仓储业类的项目,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优惠20-30%;
(3)属能源、交通、港口,开发性农业等基础产业投资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优惠40%。
二)内资企业
内资企业除享受国家的统一政策外,还享受开发区在项目注册、征用土地、工程建设、新技术研发等方面的财政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