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龙口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为省级开发区,位于山东省龙口市境内, 北临龙口市东城区,西临南山集团。高新区按照“一年打基础,两年上台阶,三年成规模”的发展目标,坚持“举全力打造新型加工制造业基地”的指导思想和一手抓基础建设,一手抓项目入区的工作思路,聚集合力,创业创新,在短短的几年时间里,园区建设取得了突破性进展,正在成为龙口经济崛起的新的增长点。
目前,园区已与美国、欧洲、韩国、日本等二十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合作关系,进园项目为 79个。园区已形成了汽车零部件加工、果蔬食品加工、化工助剂、新型建材、有色金属加工五大生产基地。
优惠政策
1、 "八通"(通路、通电、通蒸汽、通天然汽、通讯、通有线电视、上水、排污)条件的工业用地,具有50年使用权。
2、自企业投产之日起12年,每年实现入库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50%的金额,作为企业技术改造金于次年3月底前拨付企业。
3、 建设过程中的基础设施配套费等所有龙口市级以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部免缴,无权免缴的核减到蕞低。
4、外商投资企业根据需要和条件,经海关批准,可建立保税工厂或保税车间或保税仓库。
5、外商投资企业在供水、供电、供热、供气、环保、通讯、交通等基础设施配套方面享有与龙口市同类企业同等待遇,收费实行同等标准。
6、在保险、律师、劳动用工、咨询、设计、广告宣传等社会服务方面,外商投资企业与龙口市同类企业一律实行同等对待,按同样标准收取费用。
7、在龙口市投资的外商级外商投资企业聘用的外籍管理人员,凭居留证、就业证等有效证件,在住宿、购置物业、就医、子女就学、购买车船飞机票和旅游景点的门票等方面,一律与龙口市居民同等待遇,按同一标准收取费用。
龙口高新区已累计投入基础设施建设资金 1.4亿元,为海内外投资者在区内设厂兴业提供了完善的硬件环境。
环境质量:
每年投入大量经费用于环境保护,对区域内空气污染严格控制,空气污染指数API在60以下,空气质量常年保持在I级。
电力:
区内建有一座装机容量为 2×2.4万 千瓦 的热电 厂 , 毗邻三个发电厂总装机容量达 286.2万千瓦。区内建有35KV伏变电站2座,可对企业实行双回路不间断供电。
蒸汽:
区内建有一座热电厂,保证充足的蒸汽提供。
交通:
园区已完成了三纵两横主路网的建设,铺设高标准沥青路13公里,绿化面积39万平方米。
通讯:
园区开通了国际直拨业务,移动电话开办了全国、国际漫游业务,通讯十分便利。
天然气:
龙口至烟台的天燃气主干线横穿园区,管径 406毫米。
供水:
王屋水库保证了充足的水源。
享园区专项财政
补贴土地成本低
010-8461 1891按项目固定资产
投资额给予补助
010-8461 1891三大税种给予最
高90%税收奖励
010-8461 1891高端人才引进
专项资金补贴
010-8461 1891科研创新项目获得
专项产业基金支持
010-8461 18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