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工程概况:
招标人名称:广饶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人地址:广饶经济开发区同和大厦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潍坊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饶县月河路310号
工程名称:广饶经济开发区广达路西延工程
项目编号:grzcgk2012-0164#
招标范围:设计施工蓝图内的全部工程内容。
工程规模:本工程共一个标段,全长约390m(起点为月河西路与广达路交汇处,终点为金利达公司北门),路面宽度15m,两侧铺设雨水管道。
计划投资:本工程计划投资约160万元。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工程地点:广饶经济开发区境内。
二、项目招标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且建造师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含)以上资质等级,需要具有投标企业为其办理的有关社会保险证明【必须通过全国社会保险综合查询平台(http://www.12333sb.com/)或东营住房公积金(http://www.dygjj.gov.cn/)网上验证】;投标企业须有本企业的沥青拌合站(沥青拌合站型号不低于2000型)和水泥稳定碎石拌合站(水泥稳定碎石拌合站型号不低于400型),以及与之配套的实验室,报名时提供设备发票,报名后招标人现场核实;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所报工程项目部具有良好的工程业绩。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报名时必须提供企业有关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投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投标企业为拟投注册建造师办理的社会保险证明、沥青拌合站设备发票和水泥稳定碎石拌合站设备发票、东营市外企业须提供2012年度的东营市外埠企业资质验证证明和验证申请表、广饶县外企业须提供进广饶县施工资质验证申请表、省外企业须提供入鲁许可证、东营市清欠办(或广饶县清欠办)出具的已结清欠款或无拖欠证明、法人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及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两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招标人根据招标工程的需要将对报名的企业进行资格审查,并按有关规定选择合格的投标人。
招标人在招标报名截止日三个工作日内,持书面申请函到广饶县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部门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三、招标文件发售或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2年7月16日至7月
20
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节假日除外)。
地点:潍坊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广饶县月河路310号)。
工本费:每份人民币 200 元,售后不退(不支持邮寄)
联系人:张永芹
联系电话:13854646200
0546-7720207
传真: 0546-7720665
监督单位:
广饶县监察局 广饶县审计局
广饶县人民检察院 广饶经济开发区财政局
广饶经济开发区建设局 广饶经济开发区纪工委
广饶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委员会办公室
广饶县政府采购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