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莱州市经济开发区、城港路街道两委换届后,加大了对新当选的村两委干部计生工作的培训力度,引导新当选的村两委干部重视计划生育村规民约的修订工作。辖区内所有村庄本着“村民自治是基础,依法管理是保障,优质服务是宗旨,群众满意是目的”的宗旨,全面稳妥地推广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实现村民计划生育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以规范完善的计划生育村规民约约束村委会和育龄群众的行为,推动村级计划生育工作的顺利开展。
该街道上官刘家、朱由一村、朱旺、淇水等20多个村庄按照宣传发动、组织起草、讨论审议、征求意见、会议通过等程序来实施,严把起草关、讨论关、通过关,有的还专门征求了民政、司法等部门的意见,确保修订村规民约内容合法、程序规范。新修订的计划生育村规民约,着眼于从根本上促进群众婚育观念的转变,突出了移风易俗、男女平等、村集体经济收入分配中的利益导向内容。在移风易俗方面,一些村(居)成立了红白理事会,提倡喜事新办、厚养薄葬。在男女平等方面,明确鼓励男到女方落户,男女享受同等的村集体福利待遇。
在利益导向着力为群众提供生产、生活、生育等方面的优质服务。在规定时间内自觉采取放环、皮埋等措施的给予100元的物质奖励和车接车送的待遇,自愿采取结扎措施的给予500元的物质奖励和车接车送的待遇等等。
独生子女病残、伤残的村里负责解决残疾子女的就业;独生子女死亡且没有再生育的空巢家庭村集体每年补助1000元的生活费。独生子女家庭实施新农合缴费补助。在旧村改造住房分配时,同等条件下,独生子女户享有优先权;在新一轮土地承包时,独生子女家庭享受承包费10%优惠,双女户家庭享受承包费5%优惠。
制定计划生育村规民约,倡导婚育新风,走向生育文明,深化移风易俗这一做法在经济开发区、城港路街道村村皆知,处处可闻,成为城港路街道一道新的风景线,这是城港路街道在制定村规民约助推乡风文明的一项新举措。通过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群众的意愿得到了很好的尊重,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积极性、主动性大增强,计划生育工作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为计生工作30周年交上了一份满意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