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转型发展,实现节约集约用地,缓解土地供求矛盾,山东省青州市经济开发区近日出台《关于鼓励企业建设多层厂房的暂行办法》。
《办法》要求,新上项目在设计时应尽量规划多层厂房,多层厂房原则上不少于厂房总面积的50%,不足50%的不享受优惠政策。规划建设多层厂房的入驻项目,可优先安排土地,优先办理许可手续;建设多层厂房的企业,投资密度超过省级开发区规定50%以上的,经济开发区提升指挥部批准,可适当降低入驻投资门槛。
《办法》强调,对规划建设多层厂房的企业,按多层厂房占地面积,建设二层厂房的每亩补贴1万元,每增加一层,每亩补贴增加1万元。企业总体规划和多层厂房单体规划图完成设计,经市政府领导签批后,按多层厂房规划占地面积和层数由经济开发区即时兑现;同时,《办法》明确,对二层及二层以上厂房按实际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再补贴100元。
同时,经济开发区鼓励企业“零增地技改”,现有企业经批准改建或扩建多层厂房的,与新上项目享受同等鼓励税收扶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