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聊城东昌府区政府印发实施了《关于加快新旧动能转换促进工业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意见》,意见提出,将在全区开展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专项行动,对认定为国家工业品牌培育示范的企业和国家质量标杆的企业,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奖励。
意见提出,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新旧动能转换的工业技改投资项目,年度生产性设备投入达到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上的,按企业自有资金投入的设备购置款的5%给予一次性补助,单个企业补助不超过300万元。
加快机器换人。鼓励企业利用先进自动化生产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优化工艺技术流程,提高劳动生产率。对使用工业机器人和智能化制造系统进行智能化改造的企业,采购金额达到200万元(含200万元)以上,按年度企业自有资金投入的设备购置款的10%给予一次性补助。单个企业最高补助100万元。
做强质量品牌。加强质量和品牌建设,开展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专项行动。对认定为国家工业品牌培育示范的企业和国家质量标杆的企业,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奖励;认定为省工业品牌培育示范的企业和省质量标杆的企业,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认定为中国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和培育的企业,分别给予80万元和50万元一次性奖励;认定为省级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认定为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级工程研究中心、国家级重点实验室的企业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奖励;认定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的企业,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通过国家级审核备案的众创空间、孵化器,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通过省级审核备案的众创空间、孵化器,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获得山东名牌产品、山东省著名商标的企业,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获得山东省省长质量奖的企业,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获得聊城市市长质量奖的企业,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对主持或参与制定、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企业,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
深化两化融合。对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评定的企业,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实施“企业管理升级”计划,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应用ERP系统,提高企业管理效率,降低企业管理成本,对新上ERP系统费用给予30%的财政补助。全面推进“企业上云”工作,对上云企业给予上云费用20%的补助。
支持出口创汇。对企业全年完成进出口增量部分给予奖励。年增加出口10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奖励10万元;增加30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奖励20万元;增加50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奖励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