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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保险中介行业治乱象求高质量发展
2019
04/02
17:42

山东银保监局引导保险中介行业,着力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有效防范化解突出风险,通过严治乱象力促保险中介市场高质量发展。

截至2018年底,山东(不含青岛,下同)共有保险专业中介法人机构149家,其中保险代理法人机构112家,保险经纪法人机构11家,保险公估法人机构26家。共有各类专业中介分支机构3781家,其中包含辖外法人在山东设立的省级分支机构217家。辖内共有兼业代理网点1.6万余个,其中银邮类法人165家。过去的一年里,山东省通过保险中介渠道累计实现保费收入2224.22亿元,同比增长8.18%,中介渠道业务在全省占比88.29%,包括保险公司个人营销业务占比52.44%,兼业代理渠道占比23.42%,专业中介渠道占比12.43%。

在监管部门的引导下,山东保险中介正逐步回归保险业本源,积极发挥保险保障作用,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和社会民生。如有的保险中介机构积极参与“政银保”业务,由“政府、银行、保险”三方共担风险,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有的机构积极推进医疗责任险,设立医责险赔偿处理中心,协助医疗机构及时处置和转移纠纷;有的公估机构在全省16地市所辖县区开展查勘组网工作,以综合查勘理赔信息系统为支撑,解决中小型保险公司服务网络少、查勘力量弱的问题。众多保险中介机构纷纷创新产品和服务,为保险消费者提供更好的保险服务体验,在社会管理和民生保障方面发挥了作用。

“山东保险中介市场在2018年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风险,亟须重视和解决”。山东银保监局中介处负责人介绍,市场乱象仍然存在。部分机构在当前车险市场高压监管态势下,仍然顶风作案,违规跨区域经营,协助省外保险公司承保省内车辆,破坏市场稳定。一是部分机构通过佣金恶性竞争获取车险业务,为拉业务垫付大量佣金,引发业务财务数据不真实。二是配合保险公司虚构中介业务套取费用、扰乱车险市场秩序的问题仍然突出。三是兼业代理业务不规范,销售误导现象仍然存在,如欺骗消费者、夸大保险责任或收益。四是存在违法涉资涉众风险。为此,山东银保监局从防风险、治乱象、强基础等方面开展了以下工作:

严密防范风险。开展机构风险评级,加强中介市场风险识别和预警,定期举行会诊评级,对高、中两档风险机构分别采取现场检查等措施,2018年已完成2次风险评级,对23家中高风险机构采取了监管措施。积极防范涉资涉众风险,严控高风险行业公司借股权转让进入保险行业,2018年已审查股权转让26家次。防范和处置新型保险业务风险,组织辖内机构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自查,关注机构与第三方网络平台合作保险业务的风险隐患。

整治市场乱象。加强现场检查、巡查力度,开展保险中介机构业务合规性、公估机构业务备案合规性和互联网保险业务合规性等3项专项检查,对部分机构进行巡查。2018年累计检查22家次、巡查15家次,依法对14家机构采取行政处罚、责令改正、监管谈话等监管措施,累计处罚金额70.7万元,撤销高管任职资格1人次。

夯实监管基础建设。扎实做好中介领域“放管服”的各项举措,落实新版保险经纪人、公估人监管规定,推动保险公估法人备案工作。加强保险中介人员培训教育。开发保险行业教育培训电子平台,上线以来学习人数累计已达100余万人次。

谈及下一步保险中介监管工作重点,山东银保监局中介处负责人强调:2019年是山东银保监局监管元年,也是山东银保监局确定的“行业规范建设年”。山东保险中介行业要开好局、起好步,通过强化乱象治理、风险防控、规范建设、主体责任等四方面工作,推动行业规范、有序、健康、持续发展。“要不懈地治理车险乱象、治理违规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乱象,还要强化风险防控,主要防范管理失控风险、防范保险兼业代理业务风险、防范第三方互联网保险业务风险。抓手就是落实主体责任”。该负责人说,将建立健全高管人员的职责分解机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对应职责,同时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明确追责路径,加大内部处分力度,层层传导压力,级级落实责任。对规避、转移和弱化主体责任的机构,从严从重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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