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经发局了解到,为大力实施"项目建设深化年"活动,进一步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高新区立足实际,制定了《进一步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的实施意见》。该意见从资金保障、行政效率和要素供应等多个方面对重点项目实现了大力度倾斜和推进。
财政贴息减缓贷款压力。高新区财政对重点项目中需贷款的工业项目给予贴息。贴息比例为固定资产投资贷款利息总额(按基准利率计算)的30%,期限为一年。项目贷款满一年后,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一次性补贴至项目单位。
规费减免减轻企业负担。高新区对重点项目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不含供热、供气、供水配套费部分),对征地管理费实行先征后返,对依托政府职能部门收取的城市规划技术服务费、地籍测绘费、土地评估费、环境影响评价费、图纸审查费等经营性收费按最低价收取,免收所有手续办理工本费。
专项资金助力对上争取。高新区设立200万元专项资金,对重点项目进行包装策划,增强对上争取力度,支持项目建设。高新区各有关部门将积极与上级部门做好沟通协调,深入研究上级有关扶持政策,充分调动企业对上争取的积极性,协调邀请上级有关领导和专家进行指导,形成与企业共同对上争取的格局。
审批提速节约时间三分之一。对属于市级审批权限内的事项,高新区为列入市重大的项目开辟"绿色通道",统一配发"市重大项目服务保障卡"。项目单位可持保障卡,享受"各职能部门在法定办结时限的基础上再节省三分之一的办理时间"的审批效率。对于高新区审批权限范围内的相关事宜,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将进一步完善服务大厅信息化系统,实现信息并网互通。
要素供应实现全方位监护。高新区将优先足额保障重点项目用地,搭建融资平台,提前谋划解决项目资金需求问题,优先确保重点项目电力供应及其他公用设施供应,优先满足重点项目节能减排需求,提前统筹安排节能减排空间,向重点项目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