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5日介绍,山东省将采取财政资金补贴、金融机构贷款、搭建融资平台等五大渠道为棚户区改造筹集资金。按照计划,今后4年内山东省将完成79.79万户棚户区改造。
棚户区改造融资问题是推进棚户区改造的关键。据山东省住建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调研员李军介绍,山东省各地因地制宜创新融资模式,主要采取加大财政资金投入、鼓励金融机构向棚改项目提供信贷支持、搭建旧城改造投融资管理平台融资、国有企业参与投资,以及对棚户区改造项目免收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等方式,为推进棚户区改造筹措资金。
其中,山东省积极与金融机构合作,通过金融机构信贷为棚户区改造提供资金。目前,山东省与建设银行、国家开发银行等展开合作。建设银行将在“十二五”期间为山东省提供不少于400亿元信贷资金用于支持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住房安居工程,国家开发银行山东分行已向济南、德州等市52个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累计发放贷款169.39亿元。
据了解,2007年至2013年,山东省已累计投资1760多亿元,改造各类棚户区5380万平方米,65.5万户居民住房条件得到根本改善,惠及群众200多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