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汽车行业协会在6月12日发布了《山东省汽车行业标准(小型纯电动车)》,该标准对小型电动车(以下简称“电动车”)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型号和技术参数、技术要求、实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和使用说明书、入库运输储存等做了明确规定。该标准将于2014年7月1日正式实施。
根据该标准,小型电动车,是指电力驱动,具有四个车轮,最高车速不大于70km/h,产品未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主要在二、三城市以下限定区域路段内使用的电动车辆。
山东省汽车行业协会副秘书长郭金娜介绍,山东是小型电动汽车生产、使用大省,全省整车及关键零部件项目投资已经超过150亿元,累计出口近3万辆,2014年1-5月生产71424辆,同比增长47.28%,走在全国的前列。
“低速电动车产业由于没有法规和标准的明确约束,企业没有准入门槛,在巨大的市场潜力吸引下,一批不具备生产条件的企业开始大量生产和销售。”山东省汽车行业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魏学勤说,山东省生产低速电动车的企业超过100家,其中有很多是小作坊式企业。如果默许粗制滥造的产品生产和销售,必将影响这一新兴产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如果在管理上继续不作为,待产业发展到一定规模再进行规范,必将重蹈之前电动自行车发展中“国标暂缓执行”的覆辙。
在发布《山东省汽车行业标准(小型纯电动车)》同时,山东省汽车行业协会还发布了“山东省小型电动车生产企业准入条件”,在国家法规政策明确之前的过渡期内,按照设定门槛、分类管理、疏堵结合、有序发展的原则,制订了山东省小型电动车生产企业准入条件。该准入条件将于2014年7月1日开始实施。
“如果5年前出台这样的标准,肯定会扼杀电动车行业的发展。”汽车行业著名专家、中国工程院院士郭孔辉在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表示,山东现在出台这样的标准恰到好处。电动车行业是现在全世界都关心的事情,是发达国家都希望争抢高地的新兴产业。
郭孔辉认为,中国目前人均汽车保有量,只有世界平均值一半左右。广大农村、三四级城市汽车密度稀,是中国最主要的需要汽车的地方,正是汽车行业未来发展的潜力所在。电动车适合于市场需求、适合于老百姓要求,因而也必须对电动车的质量有要求,需要标准规范。“山东出台行业标准,将引导电动车行业到提高质量、迅速发展的道路上。在未来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中国电动车行业发展的主力军在山东。”郭孔辉说。
对于此次山东出台电动车行业标准,南开大学滨海开发研究院院长刘刚认为,山东低速电动汽车产业的发展,在中国新能源产业发展、新兴产业发展中,对于行业管理、政府管理体制面对的挑战,如何扩大内需、产业怎样实现创新,都将具有典型的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