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政府近日出台关于加快发展文化产业的意见,提出将打破区域限制和行业壁垒,鼓励社会资本和外资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途径合法进入文化产业领域。
山东提出,到2020年,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重要支柱性产业,总体实力和竞争力走在全国前列,山东成为全国重要的文化产业高地。意见提出,今后山东省将鼓励国有骨干文化企业以资本为纽带实行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培育文化产业领域战略投资者。同时打破区域限制和行业壁垒,鼓励社会资本和外资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途径合法进入文化产业领域,允许社会资本以控股形式参与国有影视制作机构、文艺院团改制经营。
据了解,山东还将遴选10个产业优势明显、发展后劲足、持续增长能力强的文化产业项目列入省重点建设项目,并在全省重点建设10个文化产业园区,在基础设施建设、土地使用、财税政策等方面给予支持,对其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予以资助。
此外,山东还将推进报网融合、台网融合,形成一体化发展的组织结构、管理体制和传播体系,大力发展全媒体。允许社会资本参与对外出版、网络出版,允许以控股形式参与国有影视制作机构、文艺院团改制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