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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青岛出影视产业扶持政策10亿基金助腾飞
2014
10/08
20:32

 据山东省青岛市文广新局,继《青岛市文艺精品项目扶持奖励管理办法》后,山东省青岛市再度出台文化扶持政策——青岛市政府人民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促进影视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宣布设立山东省青岛市影视产业发展基金,规模为每年10亿元。

《意见》结合当前影视产业发展的新趋势和山东省青岛市实际,借鉴国内外影视产业发达地区的先进经验,对影视产业给予政策扶持,主要内容包括:设立青岛市影视产业发展基金,基金规模为每年10亿元,由市、区两级财政安排5亿元,引入社会资本5亿元,期限为5年。基金将对有投资价值的影视项目进行投资,对在青岛完成主要拍摄制作的优秀影视作品进行补贴。基金使用管理办法将另行制定。

基金支持重点影视企业发展,要求区、市财政根据影视产业发展实际,增加文化产业专项资金投入,对本辖区影视企业给予资金扶持,扶持资金数额不得高于影视企业当年度营业收入的10%;此外,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加快推出适合影视产业需求特点的信贷产品,为影视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金融服务。

《意见》还积极推动建立影视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缓解影视企业贷款难问题,并支持影视企业上市融资。对拟上市影视企业所在区市可按现行财政体制对规范操作过程中正常增加的一次性地方税收给予全额补助。对企业上市前发生的相关费用,按50%比例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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