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日照市环境保护局网站、官方政务微博发布公告,公示了14个通过规划环评审查的工业园区、工业集中区,包括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1处,东港区1处,岚山区3处,莒县4处,五莲县5处。建设项目选址和地方政府招商引资时应引导项目进入相应类别的工业园区,确保项目符合国家对项目进园区的政策要求。
14个通过规划环评审查的工业园区、工业集中区分别为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日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日照市临港工业区、岚山区钢铁配套园区、岚山化学工业区、莒县经济开发区、日照海右经济开发区、莒县化工集中区、莒县浮来山镇海洋产业园、日照市北经济开发区、五莲县城北工业区、五莲县于里镇工业集中区、五莲县许孟镇院西工业区和五莲县石材产业园。
据悉,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原则(试行)〉的通知》(鲁环函〔2012〕263号)和《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建立全省县级以上各类园区规划环评复核备案制度的通知》(鲁环评函〔2014〕19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石化化工、纺织印染、铅锌冶炼、铅蓄电池制造、皮革鞣制、电镀、废弃电器电子产品集中处理、涉及重金属排放的新上项目以及其他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所有新建、扩建工业类项目应进县级以上且通过规划环评审查的园区,并符合园区发展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要求。
公告还就每个园区的产业定位和规划环评范围做出了具体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