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海洋与渔业厅印发《2015年全省海洋与渔业环保工作要点的通知》,明确提出环境监测、工程监管、保护区管理、海洋生态红线管理、信息化建设、规划编制及政策研究等6方面23项重点任务。
23项重点任务包括:实行省、市、县海洋环境监测工作分级管理,制定海洋环境监测质量控制、持证上岗等相关配套制度;优化监测站位布设,着力加强15个海水浴场及滨海旅游度假区和15个增养殖区监测;完善年报、季报、月报、周报、日报及各类专报产品丰富齐全的监测评价产品制作发布体系;推进实时在线监测;加快推进海洋生态补偿立法进程;修编制定相关海洋环保规划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