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切换
新闻
峄城区:枣庄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2013
03/25
09:55

财税优惠政策:

(一)新办工业企业,自赢利之日起,3年内企业所得税市以下(含市级,下同)留成的全部、后两年的50%由同级财政奖励纳税企业用于发展。认定为省级以上高新技术项目的,自赢利之日起,5年内企业所得税市以下留成部分由同级财政奖励纳税企业用于发展。

(二)新办工业企业,投产3年内,年销售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增值税市以下留成的30%由同级财政奖励纳税企业用于发展;年销售收入1000万元(含1000万元,下同)以上的,增值税市以下留成的40%由同级财政奖励纳税企业用于发展。认定为省级以上高新技术项目或投资兴办电子信息、生物工程和新材料等高新技术项目,3年内增值税市以下留成的全部由同级财政奖励纳税企业用于发展。

(三)兼并、收购、租赁或投资原有工业企业项目,扣除原有企业前三年平均税收基数后新增增值税、所得税部分,享受第(一)、(二)款规定的财政优惠政策。

(四)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水利、港口、码头、公路和桥梁等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固定资产300万元以上的教育、科研、文化、卫生、体育等公益事业项目,自赢利之日起5年内企业所得税市以下地方留成部分由同级财政奖励纳税企业用于发展。

(五)新建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农业产业化开发项目,自投产之日起,3年内形成增值税、所得税的市以下留成部分,由同级财政奖励纳税企业用于发展。

(六)对新建的产品出口型企业,凡当年一般贸易出口产品产值达到70%以上的,企业所得税市以下地方留成部分由同级财政奖励企业用于发展,该政策执行期最长不超过5年。

(七)对总投资10000万元或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和枣庄新城区内的项目,享受第(一)款优惠期满后,所得税地方留成的50%,可再延长2年,由同级财政奖励企业用于发展。

土地优惠政策:

(一) 租用土地建设的工业项目,限额以内(每亩投资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用地,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以上的,3年内地方政府土地收益返还给企业;1000万元以上的,5年内地方政府土地收益返还给企业;5000万元以上的,10年内地方政府土地收益返还给企业;10000万元以上的,15年内地方政府土地收益返还给企业。

(二)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工业项目,限额以内用地,土地出让金按政策上缴国家、省部分一次性缴清。市以下政府收入部分,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以上的,可缓缴3年,到期一个月内缴清,返还30%;1000万元以上的,可缓缴5年,到期一个月内缴清,返还50%;5000万元以上的,全部返还。

(三) 对新办的社会公益事业和重点扶持的公路、铁路、桥梁、港口、码头、水利等项目用地,可实行划拨供地。BOT、TOT方式合作项目,按合作时间提供划拨用地。建设规模在5000万元(科技、教育为3000万元)以上的,经批准,可按规定优先发展路桥沿线或指定区域内的非经营性项目;在竞标经营性项目时,同等条件下,可享有优先经营权。

工业园享受的优惠政策:

1、租用土地建设的工业项目,按照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可将3年以上15年内地方政府土地收益返还给企业。

2、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工业项目,土地出让金市以下政府收入部分,按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可缓缴3-5年,并给予30%直至全部的返还。

3、新办工业企业,自赢利之日起,3年内企业所得税市以下留成的全部、后两年的50%由同级财政奖励纳税企业用于发展。

4、新办工业企业,投产3年内,按照年销售收入可将增值税市以下留成的30%-40%由同级财政奖励纳税企业用于发展。

5、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自投产之日起,形成的国税、地税依法征收后,地方留成部分前五年由区级财政全额用于扶持企业发展,后三年减半扶持。

收费优惠政策:

(一)投资新建项目,办理相关手续时,只收取工本费,市及市以下行政、事业性收费(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除外),减半征收。省级以上且有幅度规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按下限征收。

(二)新建工业项目,建设期内,市及市以下行政、事业性收费(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除外)全部免收。投产后5年内市及市以下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半征收。省级以上且有幅度规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按下限征收。

(三)投资市新城行政区建设,投资流通贸易、金融、保险业,固定资产投资3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年营业额5000万元以上,或投资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科研等公益性事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200万元人民币且年营业额500万元以上的,享受第(二)款优惠政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减半征收。

(四)投资水利、港口、码头、桥梁等基础设施项目和参与旧城改造与房地产开发建设,建设期内,市及市以下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半征收,省以上且有幅度规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按下限征收。

免责声明:本文为工业园网用户自行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用户观点,我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不良信息举报:service@cnrepar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