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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烟台推出招商引资激励政策
2019
04/19
18:03

近日,在烟台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烟台市"双招双引"工作暨招商引资激励政策新闻发布会上,市"双招双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姚建军对《烟台市招商引资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三大方面10项政策进行了详细解读。

办法明确支持中介招商,对成功引进注册资本1亿元以上先进制造业或现代服务业内资项目的引荐人,项目开工后2年内,按市外资金实际形成固定资产投资的1‰给予奖励。对成功引进注册外资1000万美元以上先进制造业或现代服务业外资项目的引荐人,项目注册之日起2年内,按照外方实缴注册资本的1‰给予奖励。单个项目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符合此条件的市外投资额50亿元以上的内资项目、注册外资1亿美元以上的外资项目,分别按外方资金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和外方实缴注册资本的1.5‰给予奖励,单个项目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姚建军介绍,本次出台的办法主要奖补对象为现代海洋、装备制造、电子信息、高端化工、文化旅游、医养健康、高效农业、现代物流八大产业领域的企业,经济贡献大的项目,世界500强投资项目,总部经济项目以及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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