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大众网记者从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召开的商贸物流管理工作会议了解到,兰山区出台加强全区物流业管理的办法,物流园区设立至少50万元保证金,园区内物流业户出现跑路等现象,园区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等将承担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者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办法要求,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坚持“谁主办,谁负责,说受益,谁负责。”园区内发生携款携货逃跑,火灾爆炸等在社会上影响较大的事件,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扣除园区相应数额的保证金,给予园区经理或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等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造成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园区内如因物流经营户携款携货逃跑或出现巨额代收款亏空,导致集中抢兑群体事件发生,园区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该责任所应承担的款项从园区保证金中支付,保证金不足部分由所在园区补齐。
办法明确了物流经营户的责任和发货人的责任。物流园区实行保证金制度,物流园区须交纳一定数额保证金到指定账户,该指定账户由园区自主开设,但须由区物流业整顿规范办公室与银行签订协议进行管理,未经许可不得动用;保证金数额由园区内经营户数确定,每个园区不低于50万元,园区内经营业户超过50户以上的,按每户1万元缴纳。该保证金由园区内缴纳,不得向园区内物流经营户收取。保证金因一定原因扣除后,园区应及时补齐。
园区内、外物流经营户发生巨额收款亏空,携款携货逃跑,火灾爆炸等在社会上影响较大的事件,在物流信息平台曝光,造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民事责任。同时,推行保险全覆盖,物流经营户必须购买道路货物运输险,雇主责任险,探索推行代收贷款保险;规范货运单据,货物运输合同文本。物流经营户必须使用区物流业整顿规范办公室提供的规范货运单据,并同意区物流整顿规范办公室提供的货物运输合同文本。推行电脑开票,严禁手工开票或打白条。
办法还规定,兰山区政法委,协调公,检,法等职能部门,将严厉打击编造物流经营户逃跑谣言,哄抢货物等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