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修改稿)》。《意见》指出,到2017年,山东全省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3万亿元,其中网络零售额达到6000亿元,占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的比例超过18%。
搭建电商平台
在打造电子商务平台方面,山东将依托现有的块状经济、产业集群现状,重点在纺织、服装、陶瓷、家电、家具、建材、化工等行业,打造10个年交易额100亿元以上的行业电子商务平台。同时,围绕煤炭、钢铁、橡胶、木材、粮食、棉花、水产、石化、有色金属等大宗商品,打造10个年交易额100亿元以上的大宗商品现货交易电子商务平台。
在建设聚集度高的电商产业园区方面,山东将结合现有的区域产业特色,建设多层次的电子商务产业基地,形成包括电子商务产业园、跨境电商园区、电商创业园、孵化中心、创客工场和电商楼宇等多层次的电子商务产业聚集发展平台。
推广“互联网+制造”模式
在引导制造业企业发展电子商务方面,重点推广海尔和红领集团的个性化、定制化“互联网+制造”模式,支持制造业企业自建平台或通过第三方平台开设旗舰店、专卖店,开展网络直销、网上订货等业务,拓展网络营销渠道。
在推进传统商贸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方面,鼓励商贸企业依托原有实体网店、货源、配送等商业资源,利用第三方平台开展电子商务,发展全渠道、O2O等营销模式。
在发展跨境电子商务方面,引进、培育一批影响力较大的电子商务公共平台、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和特色专业平台,支持省内企业与境外电商平台强强联合,拓展境外营销渠道。同时,推动济南市、青岛市建设国家级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支持威海市创建中韩跨境电子商务综合实验区。引导有实力的企业通过租用或自建方式,到日本、韩国、欧美等重点市场建立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海外仓。支持跨境电子商务企业与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出口农产品(000061,股吧)质量安全示范区等产业集群对接,打造跨境电子商务优质供应商。
拓展电子商务应用领域
山东将推动电子商务向物流、会展、旅游、教育、医疗、文化、拍卖、服务贸易、社区服务等领域拓展。发展网上展会、电子旅游、网络教育、网上医生等电子商务应用,鼓励电子商务企业整合购物、缴费、家政、就业、人力资源、社保、医疗保健等社区服务资源,构建便民服务电子商务平台,实现社区商业与城市便民服务、社区政务、物流配送的互联互通。同时,鼓励电子商务在司法拍卖、政府采购、招投标、药品采购、车辆审验等公共领域推广应用。
完善电子商务支撑
在电子商务基础建设方面,推进“三网融合”,统筹基础通讯设施、光纤宽带网和移动通信网、广电有线网络建设。同时,加强网络认证、信用和安全建设。强化网络支付能力,鼓励金融、非金融机构完善在线支付平台,提供基于互联网、手机电话、自助终端、智能电视等多终端的支付服务,形成多元化的电子支付体系。
在财政支持方面,为重点示范试点项目、创新孵化项目提供财政支持。同时,为符合条件的电子商务及相关企业,提供税收、融资、用地等方面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