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大做强临沂市特色经济林产业,近日,临沂市政府制定下发《关于加快特色经济林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意见》指出,推进我市特色经济林布局区域化、种植良种化、生产标准化、经营产业化、服务社会化,要按照“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的总体思路,以改善生态环境、增加农民收入和推动经济绿色增长为目标,按照生态优先、合理布局,市场导向、政府扶持,龙头带动、规模经营,加强监管、保障安全的基本原则,坚持生产基地建设、特色示范点建设、种质资源建设、产业化建设、质量安全监管同步推进,根据全市自然条件、资源优势和区域特色,打造北部低山特色经济林生态区、中东部丘陵特色经济林产业区和沂、沭、祊河沿岸特色经济林观光区相结合的总体布局,力争到2020年,全市特色经济林种植面积发展到450万亩。
《意见》强调,要加强生产基地建设,建设标准示范样板园,建立良种繁育体系,重点发展县区每年打造1处集中区域1000亩以上、连片带动区域5000亩以上的高效特色经济林基地,开展适生良种选育推广和区域试验。要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实行标准化生产,开展规模化经营,延伸产业链条,健全市场体系,适当提高产业规模经营集中度,鼓励开展无公害、绿色、有机产品和地理标志产品认证,推动经济林产品向精深加工方向延伸,与旅游业融合发展。要加强质量检测机构建设,强化源头生产管控,建立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加强监管,确保实现安全、洁净生产,构建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形成全社会参与的监督机制。
《意见》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把特色经济林产业发展作为改善民生和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内容,制定具体政策措施和实施方案,及时提供相关服务。加大政策资金扶持,加大对特色经济林基地建设、良种繁育、科技示范的补贴和信贷扶持,协调落实优惠政策。强化科技支撑引领,重点支持良种引进、选育及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研发,完善科技服务体系和产业信息网络。深化舆论宣传引导,大力宣传发展特色经济林的重大作用,激发各级政府、企业和农户发展特色经济林的积极性。坚持严格考核奖惩,将产业发展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对在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未完成任务的实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