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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莱芜走出资产收益扶贫新路 涉及多种产业
2016
06/29
21:11

近日,记者从莱芜市扶贫办了解到,莱芜市立足地方特色优势,依托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探索出了一系列资产收益扶贫路径。截至目前,全市莱城区、钢城区、高新区、雪野旅游区、经济开发区、农高区20个镇(街道)均以资产收益扶贫作为产业扶贫的主要方式,涉及种植、养殖、光伏、旅游等多种产业,累计折股量化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数额达7404万元。

为使政策依据更加明确,莱芜市扶贫办制定了扶贫帮扶主体资格认定办法,详细规定了帮扶主体资格条件、申请流程、优惠政策等内容,筛选50多家带动能力强、社会信誉高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帮扶主体。在资金使用方面,明确省、市重点贫困村产业扶持资金可拿出不高于30%的资金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其余资金全部用于产业项目;省、市、区按因素法下达的产业扶贫资金,不能直接给贫困户发钱发物,只能通过发展产业扶贫项目获得收益。在尊重市场规律的前提下,规定折股入资帮扶主体的保底收益不得低于10%;光伏扶贫项目按照安装或购买的光伏发电设备实际发电量计算收益数额,一般不低于15%。同时,针对贫困村的项目资金,对收益的分配也做了详细的规定。

在政策上有了明确的规定后,莱芜市扶贫办结合各镇(街道)的实际情况,科学设计出了资产收益扶贫方式。针对贫困人口分布较散的问题,推行一镇一业或一镇多品扶贫路子,以镇为基本单元,将各村有限的扶贫资金整合起来,集中打造1-3个扶贫产业项目。以三年为一个周期,以扶贫资金规模为依据进行一体规划、一体设计、一体建设,使贫困人口更早、更多地享受扶贫政策红利。针对80%左右的扶贫对象为无劳动能力或劳动能力较弱的问题,推行代养代种代管扶贫路子,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前提下,镇政府代表贫困户与帮扶主体签订托管合同,将扶贫资金交由帮扶主体,帮扶主体确保每年不低于10%的保底收益,并给予帮扶主体融资担保、贷款贴息、用工培训等政策扶持。推行直接购买光伏电站的模式,针对贫困村生态资源较好但尚未得到有效开发的问题,大力推进乡村旅游扶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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