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农业(农发)局、蔬菜技术服务中心,高新区农服中心:
为切实发挥产业扶贫资金的带动效应,促进我市精准扶贫和精准脱贫工作,根据有关部署和要求,定于10月下旬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产业扶贫资金督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2016年度专项用于产业扶贫的市级资金。
包括光伏农业示范园、农业科技示范培训中心、农业双推计划、农业科技培训、农村沼气区域服务化组织、现代农业示范园、家庭农场示范场、农民合作社、蔬菜标准园、生态循环农业园区、产业化龙头企业项目奖励、龙头企业贴息、小麦病虫害统防统治、渔业标准化设施、特色经济作物、蔬菜示范乡镇、蔬菜集约化育苗等项目建设资金。重点督查产业扶贫资金的管理使用、项目建设及达到效果。
二、督查方式及时间:采用县级自查、市级督查的方式。
10月中旬前,各县(市、区)有关单位完成对本区域的产业扶贫项目的自查,并于27日前将自查情况报送至市局种植业管理处;市局将择期组成由局领导带队、有关处(室、站)参加的督查组对各县(市、区)进行督查,形成督查报告,并反馈各有关单位。
三、督查要求:产业扶贫是推进我市精准扶贫和精准脱贫的主要措施,发挥产业扶贫资金最大效益是打好脱贫攻坚任务的重要内容。
因此,各地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精准到村、落实到户、责任到人,扎实做好产业扶贫资金的自查工作,督导有关单位用好产业扶贫资金,切实发挥资金的最大效益,做好本辖区的扶贫农业产业。
四、联系方式:
市农业局财务审计处范艳华66609131
市农业局种植业管理处袁瑞农66609152
电子邮箱:scc6107@126.com
2016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