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价格杠杆的调节作用,引导高校优化办学项目结构,促进高校创新发展和学生充分就业,2015年6月,山东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经山东省政府同意,联合下发《关于完善校企合作办学收费政策促进高校创新发展的通知》。与之相呼应,2016年8月,三部门经山东省政府同意,联合下发《关于优化高校收费政策的通知》,要求继续执行相关政策,并强调“加快扩大高校学分制收费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高校价格自主权和继续优化收费结构”。
2013年,山东选择部分高校先期进行高等教育收费改革试点,着重于“调整学费标准专业类别、优化收费结构”,对普通高校学费标准进行结构性调整。“我们遵循‘放、改、调’的改革思路,坚持‘以价改促教改、以改革促创新、以创新促发展’,扩大高校收费自主权,稳步推动以学分制、校企合作办学为核心内容的收费改革,调整优化收费结构,进一步优化了教育资源配置,为全省高等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了贡献。”山东省物价局有关负责人在接受中国经济导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特别是‘校企合作’,不仅推动了高校改革,而且有效促进了毕业生‘精准就业’,受到了有关高校、合作办学机构、学生和用人企业、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目前,山东省批准校企合作项目1000余个,涉及70多所高校、近50家企业,多数校企合作专业的招生、培养、就业情况较好,社会反映良好。”山东省物价局收费管理处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