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正式公布《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大数据发展的意见》,提出把济南、青岛建为全国性社会化大数据中心;支持浪潮集团等国内外大型企业在济南、青岛集中布局社会化区域大数据中心;大力发展数据交易机构,支持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探索设立数据交易市场;在2018年之前,重点推进地理信息、道路交通、公共服务、经济统计、资格资质、环境保护、行政管理等政府数据向社会开放。
《意见》提出,稳步推进公共数据资源的开放。实施政府数据开放行动计划,制定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数据资源清单,明确数据开放范围、核心数据开放领域和需要优先发布的高价值数据集。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可开放的公共数据应在形成之日起6个月内向社会开放。
《意见》提出,实施大企业和大项目带动计划。培育形成10家国内领先的大数据核心龙头企业和一批国际知名品牌,引领重点行业快速发展。
在财税保障方面,《意见》提出,发挥省级股权投资引导基金作用,吸引社会资本采取股权投资等方式参与大数据的发展应用,重点支持大数据核心技术攻关、关键设备和产品制造、产业链构建、重大应用示范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