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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创新的产业政策常常起反作用
2016
11/19
15:11

政府不应该给任何企业、任何行业任何特殊的政策,因为任何特权都是对他人的歧视,会扭曲企业家精神,都不利于创新。企业家应该争取的是每个人的平等权利,而不是给自己的特权。为了把我们国家变成一个真正的创新型国家,中国企业家需要的是自由和公平竞争的法治环境,而不是什么产业政策扶持。

中外政府都曾出台过鼓励创新的产业政策,但是从实践上看,大多对企业创新形成了一种阻碍。人民论坛网刊发了张维迎在“亚布力中国企业家论坛西安峰会”上的演讲。张维迎在演讲中说,人类会犯好多错误,人类能够进步是我们具有从错误中学习、吃一堑长一智的能力,但是只吃堑不长智的情况也时有发生。计划经济在全球都失败了,这是人类用生命代价换来的一个教训,计划经济的思维仍很顽固地存留在一些人的脑袋里,人们对产业政策的推崇就是一个例子。人类认知局限和激励机制扭曲必然导致产业政策弊大于利、得不偿失。

人类认知局限决定了创新无法规划

拥护产业政策的人一般有一个隐含的假设,就是技术进步和新产业是可以事先预见的,因而是可以计划的,但是这个假设不成立。新产业来自创新,纵观人类产业发展史就会发现,创新和新产业都是不可预见的,我们现在讲到某一个时期、某一个产业发挥了多么重要的作用,全部是事后诸葛亮式的总结。

30年前没人预料到今天的新兴产业,甚至20年前也没人预料到;同样我们今天也没有办法预见20年、30年之后哪些产业、哪些技术是最为重要的。比尔·盖茨曾经在20世纪90年代说,自己不看好互联网在未来的发展,后来他改变了这个观点。30年前谁能预知今天的主导产业会是互联网、新能源、生物制药?我们是没有判断创新的能力的,创新很多时候是靠试错。企业家各显神通,大家都来试,最后有成功的,也有失败的。成功的就变成了今天的产业,经济就增长了。

一个风险投资家说,当初马化腾就想要50万美元,他愣是没看上,现在后悔得想扇自己的耳光。马化腾找不着钱,好在最后碰到一个南非的风投给了钱,腾讯公司现在的最大股东不是马化腾,而是南非的那家投资公司。这说明一个道理:所有重要的创新,所有因创新而成功的新企业,以及所有新产业的出现,都是不可预见的。这意味着我们没有办法对新产业、对创新做任何规划,实现创新的唯一途径是经济试验的自由。这也正是我们需要企业家的原因。如果技术和创新是可以预料的,我们不需要企业家,只需要政府官员和科技干部就可以了。

产业政策意味着我们要把有限的资源(人力的、物质的)投在政府选定的优先目标上,这实际上是一种豪赌,连盲人摸象也谈不上。不能想象政府官员对未来技术和产业的判断比企业家更敏锐,当然个别政府官员确实很有企业家精神,但是总体来讲政府官员要比企业家在创新方面更为迟钝。

当政府官员认识到某种技术的重要性的时候,这种技术基本上已经过时了。比如说20世纪90年代中国电视机厂家只搞组装,没有核心技术——彩色显象管,政府花数十亿美元进口了几十条彩色显象管生产线,结果显像管生产线还没有装配好,我们进入了数字时代,显象管完全被淘汰了。

靠企业家制定产业政策又如何呢?这也不成,有资格被邀请参与政策制定的企业家一定是已经成功的企业家,但是过去的成功不代表未来的成功,对经济发展产生重要影响的创新,通常来自名不见经传的创业者,而不是功成名就的商界领袖。不妨设想一下,1990年如果美国政府组织一个产业政策委员会,由比尔·盖茨任主席,互联网时代就不会这么快到来,因为他当时根本不看好互联网,而只看好PC。同样,如果2000年左右中国组织一个企业家主导的产业政策委员会,由CCTV投票选出来的十大年度经济人物来组成,并且由柳传志和张瑞敏担任联席主席,中国互联网的发展可能不会像今天这么好,更可能的是计算机行业和家电行业的产能过剩。

激励机制扭曲导致产业政策事与愿违

政府官员和企业家的激励机制是完全不一样的。政府官员成功了,得不到什么好处,失败了,可能会有责任。企业家失败了,自己承担责任,成功了,自己获得好处。所以官员考虑最多的是回避个人责任,而不是承担风险。

回避个人责任的一个办法就是听取专家的意见,这样任何政策出问题以后,都可以说事先征求过专家的意见,官员自己当然就没有责任,至少情有可原。可以说,听取专家意见已成为政府官员推卸责任的一个重要原因。

第二个办法就是忠实执行上级政府的政策,中央号召做什么我就做什么;或者“跟风”,别人(其他地区)做什么我就做什么,比如别人做动漫,我也做动漫,别人做太阳能,我也做太阳能。这样即使最后失败了,大家都失败了,又不是我一个人失败了,我个人当然也就没有责任。光伏产业的情况就是这样,中央决定发展光伏产业,全国都这么搞,最后就搞成现在这样子。所以我们看到,一旦政府鼓励某个产业,这个产业一定会变得产能过剩、危机四伏,不把它做砸绝不会罢手。甚至做砸了还不罢手,要错上加错。政府官员一般不愿承认自己的错误,因为错误会暴露自己的无知;掩盖错误的一个办法是对失败的项目提供更多支持。上海交大一位教授曾陆续拿了上亿元的政府资金,搞了个所谓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汉芯一号”,后来被揭露他不过是把摩托罗拉芯片买过来(掉人家的商标而已。

政府产业政策在四个方面阻碍创新

首先,产业政策一定会导致寻租腐败行为。如果政府有产业政策,擅长寻租的人就会与政府搞关系。产业政策通过对不同产业在市场准入、税收和补贴、融资和信贷、土地优惠、进出口许可等方面的区别对待,创造出权力租金。有些企业家不具有创新能力,但是很具有寻租的本事,很热衷于跟政府官员勾结起来搞寻租活动。

其次,套利比创新更有利可图,因为创新风险很大。现在一些所谓的新技术公司账面有利润,一检查利润都来自政府的补贴。所以不难理解,大量从政府拿钱的企业根本就不可能是真正的创新企业。目前很多新能源汽车哪是什么新能源创新,只是骗政府补贴而已,媒体已经披露很多。古今中外,只要有政府的特殊对待,就会有这种问题。

再次,产业政策误导企业家投资选择。产业政策会让企业家在投资时不是看市场前景,而是看哪个领域会得到政府的支持和资助。正如很多教授的研究课题,他们既不怎么感兴趣也不觉得有多少意义,那么他为什么申请?因为可以拿到政府的科研经费。政府大量科研经费支持的不是真正有意义的科研,其中的浪费十分可观。

此外,产业政策特别容易导致不公平竞争,因为得到政府支持的企业处于优势地位,得不到政府支持的地位就处于劣势地位。即使后一类企业的产品更优、质量更高、成本更低,仍然竞争不过那些得到政府支持的企业。

总体而言,产业政策只能阻碍创新,而不可能激励创新。跟着政府产业政策走的企业家,我想也不可能是真正的创新型企业家。为了创新,为了把我们国家变成一个真正的创新型国家,中国企业家需要的是自由和公平竞争的法治环境,而不是什么产业政策的扶持。所以政府要谨慎出台任何形式的产业政策,不应该给任何企业、任何行业任何特殊的政策,真正的企业家不应该有这个奢望。

任何特权都是对他人的歧视,会扭曲企业家精神。企业家应该争取的是每个人的平等权利,而不是给自己的特权。现在一些企业家向政府所争的是给自己的特权,而不是给所有企业家、所有个人平等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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