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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完善国企公司治理结构取得重大突破
2016
11/29
07:04

记者从山东省新闻办今天下午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山东完善国企公司治理结构取得重大突破。

据山东省国资委相关负责人在发布会上介绍,目前山东省省管国有企业公司治理框架基本搭建完成。省管企业董事会成员基本配齐,监事会实现全覆盖,制约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的体制性难题得以根本解决,公司治理正加快由“稻草人”向“实体人”转变。基本实现了党委会与公司治理的有机融入,各企业对“三会一层”的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完善,重大事项由党委事先研究、董事会和经理层按法定程序决策的原则得到落实。

同时,董事会运转更加规范。董事管理制度体系基本健全,多数企业启动了董事会内设机构建设,11户企业已设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并实现规范运作,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了支撑。省国资委向企业派出4名专职外部董事,在解决董事会信息不对称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监事会作用有效发挥。山东省国资委共向企业派出公务员身份监事和专职监事31名,与职工监事共同组成企业监事会,切实增强了监督的独立性和专业性。监事会共揭示问题和风险78项,督促企业进行了整改。

这位负责人还介绍,山东省省管国企高管人员契约化管理得到了全面深入推进。截至目前,省属企业中已有25户实行了高管人员契约化管理,具备条件的企业基本上做到了“应推尽推”。涉及身份转换的64名高管人员有60名自愿摘掉“官帽”,职业经理人制度建设迈出关键一步。各企业积极探索符合自身实际的契约化管理模式,并逐级向权属企业延伸。山东高速、齐鲁交通、交运集团、上海齐鲁等企业均在权属企业开展了市场化选聘高管人员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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