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日前,山东省出台《关于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高对贡献大的企业家在参政议政、医疗等政治、生活上的地位和待遇。
《意见》提出,山东省今后将采取多种措施,对重创新、发展好、贡献大的企业家,在参政议政、医疗等政治上、生活上给予相应的地位和待遇,引导企业家比发展、比贡献。加大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与党政领导干部的交流力度,注重吸收民营企业家和企业高级经营管理者中的优秀分子加入党组织。在劳动模范、劳动奖章和青年五四奖章、三八红旗手等评选表彰活动中,注重选拔优秀企业家。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中青年企业家,可优先推荐参加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评选。
山东省经信委主任钱焕涛介绍说,今后各级政府还将畅通企业家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和建言献策的渠道。政府召开专题性、行业性会议,邀请企业家参加或列席;制定对企业发展产生重要影响的政策,要征求企业家代表的意见。“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优秀企业家,由各级政府聘请担任参事或经济顾问。”
《意见》还提到,对在推进企业改革创新过程中由于缺乏经验、政策调整、市场变化、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损失的,免于追究相关责任。建立党政领导干部联系企业家制度,帮助企业家破解“担保圈”“担保链”,做好企业用地、房地产转让、抵押、租赁、变更等服务。改善企业家医疗服务条件,研究制定企业家参照保健对象待遇提供医疗服务具体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