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近日出台《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实施意见》,“意见”提出到2020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产业融合发展的比例达到80%以上。
“实施意见”全文共七大部分,坚持树立“大农业”观念,支持试点示范县、乡、村先行先试。推动产业园区和农村新型社区"两区同建",引导农业产业聚集发展,农民向社区集中,促进就地、就近城镇化。“意见”指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是指以农业农村为基础,延伸农业产业链。通过农业一产的一份收入、经过二产加工增值收益为两份收入、再通过三产的营销服务形成三倍收益,产生乘数效益。“意见”提出到2020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产业融合发展的比例达到80%以上,农户参与产业化经营的比例达到80%以上,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总产值达到4.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