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记者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为做好全省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保障工作,省民政厅等将根据要求,建立符合移交条件退休军人即退即交即接工作机制,加强退役士兵指令性安置的政策刚性和执行力度,确保优抚对象在充分享受社会保障和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待遇的基础上,再享受相应的抚恤优待。
5月7日,山东省出台了《关于做好全省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山东省民政厅副厅长、省双拥办主任张魁中在新闻发布会上说,根据《意见》要求,省民政厅进一步做好军队退役人员有关工作。对军休干部,要认真落实军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建立符合移交条件退休军人即退即交即接工作机制;对退役士兵,要加强指令性安置的政策刚性和执行力度,确保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全部安排到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
张魁中说,要加强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创新教育培训模式,建立培训与就业一体奖惩机制。扶持退役士兵自主就业创业,研究制定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招考、专职人民武装干部招聘招录时,要拿出一定比例的名额,专项用于招录退役大学生士兵。对伤病残退役士兵,省财政出台了定额补助政策。制定随军家属货币化安置生活补助标准,对军人子女就学、军人家庭权益保障等方面制定了优惠政策。
确保优抚对象在充分享受社会保障和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待遇的基础上,再享受相应的抚恤优待。提高在乡复员军人生活补助标准;省级结合县级基本财力等资金对财政困难县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按40%比例给予补助;完善生活困难优抚对象救助制度。医疗保障上明确享受优抚医疗保障的优抚对象参加居民基本医保的,其政策范围和支付限额内的住院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支付后的剩余部分,政府补助标准由过去的不低于15%、35%统一提高到不低于50%。住房保障上,对于纳入农村危房改造、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的优抚对象,给予适当补助和优惠减免;对其中的低保家庭,本人承担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予以全额减免。
据了解,山东省财政已下达10.6亿元资金,支持财政困难县落实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保障政策,区别不同情况按比例给予补助,主要用于发放应安置未安置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费、选择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专项公益岗位开发和退役士兵生活困难救助,对特别困难的县给予全额补助。
另外,还将探索建立县级区域优抚安置精细化服务保障模式,完善和落实优抚对象精神抚慰制度、建立精神激励常态机制、大力弘扬烈士精神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