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崂山区重金扶持高端产业 VR产业最高补千万
2017
10/31
22:20

新设法人金融机构注册资本金最高补助1.5亿元、新三板挂牌企业补助180万元、引进国内外知名企业的中介最高一次性奖励700万元、设立总规模200亿的区级股权投资引导基金……近日记者从崂山区获悉,崂山区即将实施《关于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打造高端新兴产业的若干政策(试行)》。

作为崂山区产业扶持领域的总纲,该政策明确了产业扶持资金的支持重点是金融、科技、总部、新兴产业、旅游健康等领域,配套制定金融、虚拟现实、金融人才、招商中介等实施细则,包括推动金融业持续快速发展18条、推动虚拟现实产业创新发展12条、金融人才奖励措施6条、实施精准招商中介奖励措施4条政策,并设立总规模200亿的区级股权投资引导基金。

了解《政策》全文>>>>

青岛金融中心大厦

推动金融业持续快速发展 最高补助1.5亿元

《政策》规定,对落户崂山区的金融机构实施相关补助。对新设法人金融机构注册资本金最高补助1.5亿元;跨省区域管辖金融机构补助500万元;山东省区域管辖机构补助300万元;银行市级分行补助100万元;保险、证券市级分公司补助50万元;期货市级分公司、期货及证券市级营业部、公募基金青岛分公司及其他金融机构市级公司补助20万元;业务总部最高补助200万元。现有法人金融机构增资,按新增资本1%给予补助。

新设立金融机构自建或购置办公用房的,按购房金额10%给予补助;租赁办公用房前三年给予100%房租补助,后两年50%房租补助。新设立金融机构视其经营规模、地方贡献等情况给予企业及金融高端人才适当贡献补助。

在境内外首发上市和“买壳”上市企业最高补助700万元,并视其经营规模、地方贡献情况给予适当贡献补助。境内外上市公司实现再融资,按再融资额0.3%补助。新三板挂牌企业补助180万元;新三板挂牌企业实现直接股权融资的,按照到位资金0.45%给予补助。区域股权交易市场挂牌企业补助30万元;在青岛蓝海区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的企业,再给予10万元补助。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按照募集资金实缴情况给予50万元至1500万元的落户补助;存续期超过一年以上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按照不超过资金募集规模的千分之一给予补助。私募股权基金投资崂山区企业的资金规模达到5000万元且投资期限已满1年的,按其资金规模最高按2%的比例给予补助。

为金融高端人才开辟绿色通道,提供“一站式”服务。对新引进的金融顶尖人才、金融领军人才、金融高端人才提供具备居住基本条件的租赁型人才公寓,并享受连续三年全额租金补贴优惠政策;对新设立重点金融机构高管给予购房款一次性补贴;对新引进的应届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连续三年分别每月给予2400元、1600元的租房补贴。

支持驻区高校、金融研究院所举办财富论坛等交流合作活动和新开展金融专业培训,每年合计最高给予200万元的奖励;鼓励金融从业者开展金融创新研究,每年合计最高给予100万元的奖励。为金融高端人才生活服务方面开辟绿色通道,在子女就学、户籍办理、医疗服务、社会保险、登山年卡等方面提供“一站式”服务。

扶持虚拟现实产业创新发展 最高补助1000万元

利用人才密集优势,崂山区将VR产业作为全区动能转换的突破口,力争在全国率先打造VR产业高地。目前,崂山区已聚集国内70%的VR顶尖科研机构,将建设国内“虚拟现实产业之都”。

《政策》提到,国内外重点大学、科研机构、中央直属企业、国内行业龙头企业等经崂山区政府批准设立的拥有核心技术并配备核心研发团队的虚拟现实产业研发总部或研发机构,经评审最高给予1000万元补助。对入驻崂山区政府确定的虚拟现实创新创业载体的上述机构同时可给予期限不超过五年的100%房租补贴。

经崂山区政府批准建设的虚拟现实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按照平台建设实际投入的50%给予建设单位补助。

对崂山区内虚拟现实企业或研发机构作为第一承担单位获批国家、省、市重大项目立项的,按照当年度各级各类项目资金实际到位总额的50%给予资金补助。对在崂山区新注册的重点虚拟现实企业,自注册之日起两年内实际投资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经评审按其到位投资额的6%,给予一次性开办费补助。对在崂山区政府确定的虚拟现实创新创业载体上新入驻的虚拟现实企业,经评审给予前两年100%房租补贴,后三年50%房租补贴;对产生的云服务租赁费用给予40%的补助,期限三年。对崂山区内虚拟现实企业、研发机构新引进且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应届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含应届毕业生),连续三年每月分别给予2400元、1600元的租房补贴。

崂山区内的虚拟现实企业每个会计年度虚拟现实营业收入首次达到5000万元、1亿元、5亿元、10亿元的,分别给予企业经营团队50万元、100万元、150万元、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实施精准招商中介奖励 最高一次性700万元

对引进国内外知名企业的中介进行奖励。对世界500强企业、全球最具创新力50强企业和中国500强企业在我区设立总部的,根据总部性质给予中介最高7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世界500强企业或全球最具创新力50强企业、中国500强、中国制造业500强、中国服务业500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企业在我区投资设立机构的,根据机构性质给予中介最高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对引进其他总部类项目的中介进行奖励。引进新注册的且在我区汇总纳税的总部企业或引进国内大企业在我区设立独立核算、独立纳税区域总部的,如引进企业注册资本达到1亿元,且落户1年内区级主要经济贡献达到一定规模的,按引进企业区级主要经济贡献的10%给予中介一次性奖励。

设立区级股权投资引导基金 总规模达200亿元

设立崂山区股权投资引导基金。鼓励投资机构和社会资本进入崂山区产业投资领域,加快推进全区实体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根据产业发展需要,设立金融、科技、文化、旅游健康、生物医药等多支子基金,至2022年产业基金总规模达到200亿元。对引导基金参股的基金投资于区内初创期或早期项目,采取财政补助等形式鼓励其支持区内实体经济发展。鼓励基金公司将区外优质项目引入崂山区注册经营。

健全直接股权投资模式。完善相关投资决策及风险控制流程,对区内高层次人才创办的高成长科技企业以直接股权投资的方式给予支持,在股权退出环节可采取政府适当让利模式支持企业发展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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