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31日,国务院正式批复威海出口加工区整合优化为威海综合保税区,规划面积2.25平方公里,按照“区内区外一体发展”的思路,威海市将总体规划研究范围拓展至18.75平方公里左右。今年3月份,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支持威海综合保税区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3月30日,威海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威海中韩自贸区地方经济合作协调办专职副主任刁瑞福、威海综合保税区管委常务副主任姜进军介绍威海综合保税区创新发展有关情况。
据悉,威海综合保税区分为南北两个片区,南区位于威海国际机场附近;北区位于经区,为原威海出口加工区。两区目前正在准备封关验收相关工作,现已规划建设电子信息、医疗器械、节能环保3个特色产业园,2018年内可部分建成投入使用。
据刁瑞福介绍,2022年年底前,综保区南区将形成较为完善的国际贸易、保税物流、保税加工、跨境电商产业链条,培育起具有一定规模的保税研发、保税展示、检测维修等保税服务产业新业态,综保区北区信息产业基地、国际物流中转基地基本打造到位,综保区发展规模与质量效益在全省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中位居前列。
2018年威海综合保税区即将在区内建设3万平米标准厂房,3万平米标准仓库,在区外建设24.5万平米产业园区,重点招引新材料、医疗器械、电子信息等新兴产业项目入驻,满足各中小企业轻资产运营、拎包入住的需求。
综合保税区是目前国内开放层次最高、优惠政策最多的海关特殊监管区,集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区、保税港区的功能于一身,可以发展国际中转、配送、采购、转口贸易和出口加工等业务。主要享受以下几个方面的优惠政策:
税收优惠政策
在区内,基建物资、进口设备、自用合理数量的办公用品可以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进口货物入区保税,也就是说在区内存放货物不需要缴纳关税及进口环节税;境内货物入区视同出口实行出口退税,区内企业使用水、电、气实行退税政策;区内货物进入境内销售可选择按进口原材料或进口成品货物税负较低的状态缴纳税款;区内企业之间货物交易免征增值税、消费税。
贸易管制政策
除了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外,区内与境外之间进出的货物,不实行进出口配额和许可证件管理。
保税监管政策
在区内保税存储的货物不设存储期限,区内加工企业不实行银行保证金台账管理,区内企业之间货物可以自由流转。
据姜进军介绍,除上述政策外,威海综合保税区还积极复制推广自贸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创新政策,综保区封关运行后,将尽快扶持推广一批优惠政策,努力将威海综合保税区打造成为全国一流的综合保税区,为威海乃至山东开放型经济发展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