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厅消息,日前,山东制定《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的实施意见》,到2022年,全省创建示范农业产业化联合体1000个,推动我省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建设上规模、上水平,努力实现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运行良好,各类经营主体互促共赢,产业、要素和利益联结更加紧密,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日益明显的发展目标。
根据意见,山东将引导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健康有序发展,推进农业产业化深化与升级,大力培育农业“新六产”,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引导成立联合体
围绕农业产业链延伸,发挥龙头企业的引领作用,联手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通过“公司+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公司+家庭农场”等形式组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实行种养加、产加销一体化经营。围绕优势特色产业壮大与提升,加强同类企业、上下游企业以及联合体之间的横向联合与合作,探索以“公司+联合体”“联合体+联合体”等形式组建联合体。
增强龙头企业带动能力
支持龙头企业聚焦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精深加工,建设现代物流体系,健全农产品营销网络,推进引领产业链转型升级。鼓励龙头企业完善畅通供应链,牵头制定农产品生产、服务和加工标准,引导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从事标准化生产,建立优质高效安全的原料基地。
提升农民合作社服务能力
鼓励普通农户、家庭农场组建农民合作社,参与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经营。提升农民合作社规范化水平,发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加强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障成员权益。发挥农民合作社在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中的纽带作用,支持农民合作社围绕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从事生产经营和生产性统一服务,组织引导社员(农户)发展专业化生产,使合作社成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粘合剂”和“润滑剂”。
强化家庭农场生产能力
鼓励农户流转承包土地经营权,培育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家庭农场。鼓励家庭农场在办理工商注册登记的同时,到农业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指导家庭农场建立规范的生产记录和财务收支记录,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健全家庭农场管理服务,完善家庭农场名录制度。发挥家庭农场的基础作用,引导家庭农场与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开展产品对接、要素联结和服务衔接,降低生产成本,拓展利润空间,实现合作共赢。
完善内部运行机制
引导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各成员在充分协商基础上,制定联合体章程,明确各方权利、责任和义务,提高运行管理效率和产业发展质量。鼓励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探索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制发成员统一标识。鼓励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依托现有条件建立相对固定的办公场所,以多种形式沟通协商涉及经营的重大事项,共同制定生产计划,保障各成员充分享有话语权和知情权。
组建多形式产业联盟
引导龙头企业及其上下游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团体等,发挥市场、资金、技术、人才、管理等方面的优势,组建多种形式的产业联盟,在创意策划、市场开拓、标准制定、技术研发、风险防范等方面实现资源互补,打造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联合舰队,提高农业产业链的整体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