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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20年,山东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体系将初步形成
2018
09/08
23:46

省农业厅消息,山东将实施农产品加工业提升与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进行动(以下简称“推进行动”),到2020年,农产品加工业转型升级取得明显进展,支撑农业农村现代化和带动农民增收作用更加突出,终端型、体验型、循环型、智慧型等新产业新业态加速发展,农业“新六产”对农民增收贡献率显著提高,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体系初步形成。

“推进行动”将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农民增收为核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发展农业“新六产”为总抓手,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畅通供应链,优化结构布局,强化科技支撑,提升农产品加工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强化农林牧渔业与加工、流通、旅游、文化、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形成多业态打造、多主体参与、多机制联结、多要素发力、多模式推进的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体系,助推乡村产业振兴,切实增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新动能。

农产品加工能力进一步提升

到2020年,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70%,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突破13500家,主营业务收入年均增长6%以上,全行业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1%以上,农产品加工业与农业总产值比达到3.76∶1。在粮油、果蔬、畜牧、水产等传统优势产业培育一批全国行业领军企业,在农业特色产业方面培育一批技术领先企业和高端品牌。

新产业新业态蓬勃发展

到2020年,全省建设农业“新六产”示范县50个,培育产业链条完整、运行机制健全、带动作用明显、利益联结紧密的农业“新六产”示范主体600家,建成一批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先导区和示范园,形成全环节提升、全链条增值、全产业融合的农业“新六产”发展格局。

联农带农机制更加健全

到2020年,农业产业化省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达到1000家,进一步提升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发展水平和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农户进行标准化生产,农户参与产业化经营的比例达到85%以上,户均增收3000元以上。

推进农产品加工业协调发展

推进农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综合利用加工和主食加工协调发展。实施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政策,支持农户、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改善储藏、保鲜、烘干、清选分级、包装等设施装备条件,促进商品化处理,减少产后损失;加大生物、工程、环保、信息等技术集成应用力度,加快新型非热加工、新型杀菌、高效分离、节能干燥、清洁生产、无损和在线检测等技术升级,提升农产品精深加工水平;选择一批重点地区、品种和环节,主攻农产品及其加工副产物循环利用、全值利用、梯次利用,提升副产物附加值;加快培育主食加工示范企业,推介一批中央厨房发展新模式,积极打造标准化程度高、质量过硬、安全性好的主食品牌。加强农产品加工园区基础设施和公共平台建设,以园区为主要依托,创建集标准化原料基地、集约化加工、便利化服务网络于一体的产业集群和融合发展先导区。

加快农产品加工业转型升级

完善全省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体系,依托企业建设一批专业化实验室、研发中心、检测中心等平台。利用互联网技术构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技术交易网络平台,强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市场化服务。实施农产品品牌战略,以“齐鲁灵秀地、品牌农产品”为主题打造山东农产品整体品牌形象,引领带动农产品加工品牌化发展。推动“三区”(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大力建设规模种养基地,发展产后加工,引导加工产能向“三园”(现代农业产业园、科技园、创业园)聚集发展,鼓励加工企业双向延伸,发展原料基地和物流营销网络。引导主产区农产品就地就近加工转化增值,引导城市郊区发展主食加工、方便食品及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打造产业发展集群,创建一批农产品加工园区。

引导农产品加工业跨界融合

结合农业“新六产”示范创建和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支持农户、合作社、企业等经营主体建设、完善、提升初加工、主食加工、综合利用加工、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等设施设备。鼓励龙头企业完善畅通供应链,牵头制定农产品生产、服务和加工标准,引导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从事标准化生产,建立优质高效安全的原料基地。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与农民建立稳定的契约关系,让农民更多分享加工流通增值收益。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创新利益联结机制和生产组织模式,与上下游各类市场主体组建产业联盟,加强产业协作和合作,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共同体,促进各类主体融合发展。引导鼓励利用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培育发展网络化、智能化、精细化的现代加工新模式,引导农产品加工业与休闲、旅游、文化、教育、科普、养生养老等产业深度融合。积极发展电子商务、农商直供、加工体验、中央厨房、农产品加工特色小镇、民间作坊等新业态。

健全产业融合利益联结机制

规范并坚持订单农业有“订金”,支持签订产前订单合同,形成稳定购销关系。规范并坚持基地就业有“薪金”,鼓励经营主体优先聘用已流转土地或以土地经营权入股的农民,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规范并坚持土地流转有“租金”,推广实物计租货币结算、租金动态调整等计价方式,让农户获得稳定租金收入。规范并坚持承包管理有“酬金”,鼓励自营基地的经营主体,划出部分片区分包给农户管理,给予农户合理报酬。规范并坚持超产分成有“奖金”,支持经营主体通过“保护价收购+利润返还或二次结算”等方式,与农户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和稳固的利益分配机制。规范并坚持风险防范有“基金”,规范租赁农地行为,发展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建立风险保障金制度。规范并坚持参股经营有“红利”,引导龙头企业创办或入股合作组织,鼓励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等通过劳动力、资金、土地等方式入股龙头企业,建立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多措并举保障农民权益,构建农业“新六产”发展利益联结新机制。

培育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

围绕农业产业链延伸,发挥龙头企业的引领作用,联手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通过“公司+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公司+家庭农场”等形式组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实行种养加、产加销一体化经营。引导龙头企业及其上下游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团体等,发挥市场、资金、技术、人才、管理等方面的优势,组建多种形式的产业联盟,在创意策划、市场开拓、标准制定、技术研发、风险防范等方面实现资源互补,打造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联合舰队,提高农业产业链的整体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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