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更多高素质的合格产业工人,为产业创新转型发展提供内生动力。山东日前出台专项意见,明确企业在产教融合中的主体地位,并将推动设置“产业教授”等创新性岗位。
根据山东省政府印发的《关于深化产教融合推动新旧动能转换的实施意见》,山东既推动学科专业与“十强”产业精准对接,也支持省内高校、职业院校与“十强”产业骨干企业深度合作。同时,山东还将由“十强”产业协会牵头,带动行业骨干企业联合高等学校、职业院校等组建10个产教融合联盟,建立覆盖全产业链的职业教育集团。“针对产教融合‘校热企不热’等问题,山东现在明确了企业在产教融合中的主体地位。”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潘好亮表示,今后将推进“引企入教”改革、推行企业真实环境的人才培养模式、设置“产业教授”等创新性岗位、政府购买服务支持企业举办职业教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