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公布山东省第三批化工园区和专业化工园区的通知》,共计20 家化工园区和5家专业化工园区榜上有名。
山东省化工专项行动办产业组负责人表示,为进一步优化我省化工园区布局,加快打造企业转型发展、产业新旧动能转换的良好载体,根据《山东省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办法》《山东省专业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经各市政府申报、第三方专业机构评审和省有关部门复核,山东省化工专项行动办研究确定了第三批拟公布的20家化工园区和5家专业化工园区名单,并经省政府第2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此次公布的园区名单中,主要涉及园区名称、起步区面积、四至范围等内容。据介绍,在此次园区认定过程中,除国家有关部委和省政府正式公布的园区名称外,还将园区名称中包含的绿色、高端、高技术、循环经济等修饰性词语全部去掉,待园区通过相应标准、经过相关部门认定后,再扩展园区名称;园区起步区面积是各地上报园区面积中符合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等上位规划的面积,未来根据园区发展需要,可以通过修编上位规划,调整园区面积;园区四至范围仍是以道路边界为限,没有完全精确到地理坐标,目的是便于公众识别。但由于道路界限内可能存在水塘、林地等非建设用地,四至范围内加注了符合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部分的描述。
据了解,第三批公示的38家园区在送省化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会签过程中,省有关职能部门根据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意见,对38家园区起步区四至范围进行了重新审核,对其中的12家园区规划相符性提出了异议。另外,费县粘合剂产业园由于基础配套设施还未完善。这13家园区经调整完善、达到园区认定条件的将安排在第四批公布。
山东省政府常务会议要求,针对已公布园区在认定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逐个园区进行梳理,列出问题清单,明确整改要求、整改时限、责任主体,制定整改方案,加大整改力度。要坚定践行新发展理念,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要求,加强对园区全过程动态监管,做好监督、管理和考核工作,推动园区整体水平持续提升,将园区打造成化工产业集聚、高效、绿色发展的平台载体。(李文峰)
附:第三批化工园区和专业化工园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