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青岛海关发布数据,2018年山东省企业共利用自贸协定进出口货物1828.5亿元,税款减免106亿元。其中进口方面,山东省自贸协定项下享惠进口611.8亿元,同比增长4.1%,税款减免42.7亿元,增长1.6%,主要享惠货物为矿产品、塑胶产品和机电产品。出口方面,海关为全省37.6万批出口货物签发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货值1216.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5%和23%,有关企业可享受自贸伙伴税款减免约63.3亿元,主要享惠产品为机电产品、钢铁及其制品和有机化学品。
据了解,目前我国已签署中韩、中国-东盟等16个自贸协定,涉及24个国家和地区。符合原产地标准的货物,在自贸协定成员方进口时可获得税款减免。
2018年青岛海关大力推广自贸协定优惠政策,启动自贸区优惠政策“进万企”活动,积极推进无纸化申报、签证一体化等业务模式改革,大幅压缩进口审核、出口签证时间。同时,青岛海关与韩国仁川海关建立中韩自贸协定互助协查机制,解决企业使用中韩自贸协定享惠相关问题,并依托自贸协定公共服务平台开展风险预警,指导企业顺利享受自贸协定项下关税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