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从山东省人民政府网站上了解到,根据相关规定,经各市政府申报、第三方专业机构评审和省政府有关部门审核,省政府已确定了第三批化工园区和专业化工园区名单,共有20家化工园区和5家专业化工园区入选。
去年以来,我省以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专项行动为抓手,推进企业安全绿色集聚发展。其中,园区认定是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专项行动的重要工作内容,只有经重新认定的园区,才能承接新项目和搬迁改造项目;而除了化工重点监控点,一般企业除安全、环保项目,其它新建、扩建项目也必须在省政府认定的园区内才能实施。之前,我省已分两批公布了45家化工园区和2家专业化工园区,加上本次认定的,全省已认定65家化工园区和7家专业化工园区。
记者从省化工专项行动办了解到,目前园区认定尚未结束。在之前的公示名单中,有部分园区尚需就市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及基础设施手续进行进一步完善,完成后,有望在不突破85家化工园区和专业化工园区数量的基础上,作为第四批化工园区提交审议。
附: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三批化工园区和专业化工园区名单的通知
鲁政办字〔2019〕4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山东省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7〕168号)和《山东省专业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8号)规定,经各市政府申报、第三方专业机构评审和省政府有关部门审核,省政府确定了第三批化工园区和专业化工园区名单,现予公布。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定践行新发展理念,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要求,加强对园区全过程动态监管,做好监督、管理和考核工作,推动园区整体水平持续提升,将园区打造成化工产业集聚、高效、绿色发展的平台载体。
附件:第三批化工园区和专业化工园区名单.pdf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1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省委各部门,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监委,省法院,省检察院。各民主党派省委,省工商联。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9年1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