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农村厅消息,今天起,山东开始申报农业产业强镇示范项目。4月10日前,各市申报单位需将申报文件、材料报送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申报名额数量在3个以上(含3个)的市,以粮油等大宗农作物为主导产业的农业产业强镇的申报数量不少于1个。鼓励利用财政资金引导撬动金融、社会资本投入建设,通过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贷款贴息等方式,共同推进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发展的,将优先向国家推荐申报。每个农业产业强镇将获得中央扶持资金约1000万元,支持建设一批乡土经济活跃、乡村产业特色明显的农业产业强镇,树立一批可复制、可借鉴的农村产业融合示范“齐鲁样板”。
建设条件:
开展示范的农业产业强镇必须为国家按行政建制设立的乡镇(不含城关镇、街道办事处),并达到以下申报条件:
产业发展基础良好。农业产业强镇主导产业产值达到6亿元以上。已形成一定规模的特色乡村产业,产业链相对完整,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产值之比超过2︰1,镇域内有地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主要农产品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或者农产品地理标识登记。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所在县域平均水平10%以上。
地方政策支持有力。县级、镇级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乡村振兴,有开展示范建设的积极意愿。在用地保障、财政扶持、金融服务、人才支撑、农民就地城镇化等方面已出台相关政策。镇域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优美,基本公共服务条件较好,能够基本满足镇及周边乡村美好生活的需要,具备产城融合发展的基础。
规划布局科学合理。已编制镇域总体规划,发展功能定位清晰,是县域城镇体系规划中确定的中心镇(城关镇除外)。镇域面积、人口规模适当,区位优势明显。水、电、路、网络等基础设施和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基本完备。
体制机制创新发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基本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资源性资产确权登记有序推进,集体家底基本摸清摸准。在产业转型升级、投融资机制、农民利益共享等方面有创新理念和成熟模式。
建设内容:
集中围绕培育乡土经济、乡村产业,建设农业产业强镇,突出以下建设内容:
培育乡土经济、乡村产业。立足乡镇优势特色产业(产品),做大做强1—2个特色主导产业,全面建设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优质化的绿色高效生产基地,深入推动农产品产后加工增值,因地制宜推进农业与文化、信息、教育、旅游、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挖掘农业生态价值、休闲价值、文化价值,发展一批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培育壮大乡土经济、乡村产业,达到一产优、二产强、三产旺,形成相互紧密关联、高度依存带动的完整产业链。
规范壮大产业生产经营市场主体。扶持一批管理规范、运营良好、联农带农能力强的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发展一批专业水平高、服务能力强、服务行为规范、覆盖农业产业链条的生产性服务组织,打造一批以龙头企业为引领、以合作社为纽带、以家庭农场为基础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对接引进和壮大一批产业基础好、发展前景足、引领动力强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实现规范生产经营,提升乡土经济、乡村产业内生活力和竞争力。
创新农民利益联结共享机制。鼓励农民就地就近创业创新,完善产业发展与农民的利益联结机制,调动农民特别是广大小农户参与发展乡土经济、乡村产业的积极性,构建联结紧密、利益共享的命运共同体。鼓励探索财政奖补资金股权量化、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等多种易操作、可持续的方式,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在此基础上,鼓励各地结合实施农业产业强镇建设示范项目,集成政策,整合资金,加快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统筹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建设一批农业主导产业发展突出,乡村产业特色鲜明,产业融合、产村融合、城乡融合发展的宜业宜居农业产业强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