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山东省财政厅获悉 近年来,省财政聚焦于高端装备、关键核心零部件等新产品推广应用难题,不断对政策提标扩围,先后推出首台(套)技术装备及关键核心零部件、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高端软件等3项政策,连同国家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政策,构建起较为完善的新产品保险补偿政策体系。2014年,省财政在全国率先出台首台(套)技术装备及关键核心零部件保险补偿政策,对符合条件的首台(套)投保产品,按不高于3%的费率上限及实际投保年度保费的80%比例给予最高200万元的保费补偿。2016年,为支持新材料企业拓展国内外市场,促进企业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将补偿范围扩大到首批次新材料,同时将首台(套)技术装备及关键核心零部件保险补偿上限提高到500万元。2018年,将首版次高端软件纳入保险补偿政策支持范围。政策推出以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放大器”、保险理赔“稳定器”、市场开拓“助推器”等多重政策目标,受到各界普遍好评。
财政资金“放大器”作用突出。累计落实中央和省级资金6.09亿元,支持239个首台套等新产品保险补偿项目,资金放大效应超过40倍。同时,在省级政策带动下,枣庄、东营、济宁、临沂等市也纷纷加大补助力度,对省级补偿剩余20%部分给予全额补助,形成了省市联动的政策叠加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