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山东东营市发改部门获悉,为加快推进我市服务业跨越发展,引导和支持服务业集聚区快速集聚、形成特色,高效健康发展,创造服务业集聚、集约发展的良好环境,我市专门制定出台了《东营市市级服务业集聚区认定标准(暂行)》。
该标准指出,市级服务业集聚区必须具备下列5个基本条件:有园区规划,园区功能定位合理,主导产业突出,边界清晰,目标明确;有较完善的公共服务和支撑体系,能够为入园企业提供融资、合作交流、人才培训、信息管理、技术创新、知识产权保护、检验检测等公共服务;有专门的园区管理机构,有明确的管理章程,专职管理人员不少于3人;园区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对通过主城区改造、工业企业“退二进三”、老建筑保护性开发等利用城市存量资产开发的园区,可适当降低标准;园区集聚了一批行业骨干企业,主业突出,年度完成税收、吸纳就业人数增幅高于全市平均水平。
该标准还对商贸综合体、中央商务区、服务外包基地、现代物流园、科技创业园、文化旅游园6类不同业态的集聚区明确了具体认定条件。这对我市积极适应服务业空间集聚的国际趋势,拓展服务业发展空间,促进服务性企业快速成长,提高我市城市综合竞争力,具有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