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国际进口博览局通知要求,为推进采购商邀请精准化、对接服务专业化,自第二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开始,进博局将参照成熟展会做法,坚持市场化导向,探索采购商邀请和服务的市场化运作机制,分批选择确定一批区域性招商合作单位,分别签订协议,支持其精准招商并提供适当激励。区域性招商合作单位职责和条件详见附件。
请有意作为合作机构的单位(企业)将申请函、本单位(企业)详细介绍等材料于8月13日(星期二)17:00前报山东省商务厅(流通业处)邮箱。
联系人 刘向锋 0531-89013506
邮 箱 liutongyechu@shandon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