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10月12日讯 近日,山东省科学技术厅下达了2019年度山东省技术创新引导计划(创新券补助)的通知,烟台市共有17家中小企业和4家供给方单位获得创新券补助共计53.16万元。
该项工作是通过发放创新券的形式,对省内中小微企业和创业(创客)团队充分利用高校、科研院所以及其他企事业单位的科研设施与仪器开展科技创新相关的检测、试验、分析等活动发生的费用给予补助。进一步促进科研设施和科研仪器开放共享,增强创新活力,激发创新潜能,从而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烟台市将按照规定,缩短创新券兑付周期,由按年兑付改为按月兑付,大幅提高兑付效率。压缩审核环节,大幅提高创新券管理使用效率。调整补助标准,省财政直管县(市)莱阳市的企业或团队将享受60%的补助标准,其他地区40%的补助标准;同一企业或团队每年最高补助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