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日,从章丘市获悉,《章丘市园区经济发展试点实施方案》通过省发改委正式批复并发布实施。
批复要求,章丘作为入选全省园区经济发展试点单位,要按照实施方案,重点做好明水经济开发区的建设管理、产业发展、编制规划等,充分发挥政策红利,培植和壮大县域产业综合竞争力。
记者从实施方案上了解到,园区经济发展试点期限为2014-2016年,明确园区发展重点为通过增强科技创新驱动发展的能力,不断优化空间布局,完善功能服务,推动产业集聚集群发展,不断壮大高端装备制造业、新材料产业、食品医药三大主导产业,持续优化提升生产性服务业;通过创新园区规划、建设、管理运作、项目培育以及资源要素支撑保障等机制模式,持续提升园区综合竞争能力,力争到2016年,园区生产总值达到550亿元,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占入园企业总数的70%以上,实现增加值达到350亿元,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50%左右。
据介绍,在试点期限内,章丘将抢抓省政府重点向试点地提供的包括体制机制、资金安排、用地指标、项目布局等方面在内的政策倾斜的“红利”,与此同时,该市每年计划安排配套资金2000万元,用于支持开发区企业创建技术平台、完善园区水电气道路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升园区综合承载能力。
章丘作为济南市唯一入选全省县域经济科学发展试点县(市),方案的颁布实施,标志着章丘经济产业发展迈入“新篇章”,必将推动园区经济更好更快发展,有效融入省会城市群经济圈,为加快县域经济科学发展提供新的不竭动力,推动县域经济实现新的跨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