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对外招商吸引一批外资。针对重点国家、地区、重点行业加大招商引资推介力度,广泛宣传高新区利用外资政策,并选择有实力的专业中介机构,组织实施中介招商和境外委托招商。
一是对外招商吸引一批外资。坚持科学招商,注重择优选资。适应成为国家级高新区的新形势、新要求,提高进区标准和门槛,着力引进国外实力强、技术好、规模大、效益高,符合高新区产业规划和长远利益的项目。完善投资环境,政策服务并重。在继续落实国家、省、市三级优惠政策的基础上,结合高新区实际,出台更加合理、科学的利用外资政策;更加完善“一站式”服务等制度,着力提高服务效能。加强投资促进,突出推介工作。针对重点国家、地区、重点行业加大招商引资推介力度,广泛宣传高新区利用外资政策,并选择有实力的专业中介机构,组织实施中介招商和境外委托招商。
二是用好载体新增一批外资。注重挖掘一批有实力的规模企业进行重点帮扶和指导,给予充足的政策、人才、资金支持,帮助企业做大做强,促进本地企业与国外大公司和大集团展开合作,实现股权重组、资产并购或境外上市。对已落地外资企业,依托企业优势和区内实际,为企业献计献策,千方百计帮其提高效益、扩大产能,实现资本大幅扩张。
三是盯紧靠上督促一批外资。履行约定、兑现承诺。对合同约定的高新区承担的义务,组织力量抓紧落实,并加强调度考核;对合同签订时的做出的各项承诺,坚决兑现,真正做到为企业排忧解难。加大盯靠力度。专项专人办理,保证项目跟踪有始有终,用服务说话,用合约约束,督促合同约定外资足额到位。缩短手续办理时间。对外资到位前需办理的各项手续,限定办结时限,坚持特事特办、快事快办的原则,从速从优办理,促进外资及时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