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助标准、加大大病救助力度,……一系列为民办实事项目的实施,让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群众的幸福指数逐年攀升。
随着开发区企业规模的扩大,北京路街道成家村被列入改造的村居之一,66岁的尹德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高兴地说,今年的养老金又涨了。尹德义说,他们村在搬迁之前,他每月能拿到170多元钱,拆迁以后,现在每月350多块钱,这下以后吃喝不用愁了。
去年以来,开发区提高了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的补助标准。农民个人原来缴费的标准不变,村集体补助的标准由原来每人每月50元提高到80元,区财政补贴标准由原来的63元提高到205元;完全失地并整体搬迁的村民养老保险补助350元,最高可领到580元,补助标准高于日照市其它区县。
2011年9月,开发区出台《关于城乡特困群众大病医疗救助制度的意见》,规定:群众在享受合作医疗报销的同时,继续按个人负担金额80%的比例进行救助,上不封顶。
北京路街道大孙家村村农民孙健,几年前因患重病治疗共花医疗费30多万元,使原本就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现在他每年的药费大约有十四万,实行医疗报销和大病救助以后,他自己仅需承担3万多元。
据了解,在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86个村居中,新农合应参保73508万人,实际参保率达100%。
开发区今年出台的新的救助实施办法还对教育、医疗、保险、救助等方面作了详细的规定。
2011年,北京路街道金家沟村村民王均秋的丈夫。突患重病完全失去劳动能力,开发区将他们的家庭列为救助对象,今年,他们的儿子考上大学后拿不起学费,村里和开发区了解到这个情况后,先后给她家送来了救助金,共计5000元,圆了孩子的大学梦。
王均秋一家命运的改变,得益于开发区完善的社会救助体系。为了不让每一名学生因家庭贫困而失学,近年来,开发区每年都开展“金秋助学”活动和“圆梦行动”,拿出专门资金救助贫困大学生。
为让广大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得到更多实惠,多年来,开发区大力实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程,目前已建成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为主体,以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五保供养等为补充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
据了解,2011年,开发区共有51400人参加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累计对227名义务教育阶段的贫困学生实施救助,累计发放救助金23.8万余元;对136 名贫困大学生进行救助,累计发放救助金33.4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