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记者从淄博高新区奖励兑现大会和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建设、招商引资、重大项目、技术改造推进大会上获悉,高新区印发了《高新区重大项目建设推进年实施方案》,确定2018年为“重大项目建设年”,全力推进总投资967亿元的138个重大项目的推进落实。
记者了解到,2018年淄博高新区将按照“开工一批、建设一批、投产一批、储备一批”的要求,全力推进总投资967亿元的138个重大项目的推进落实。重点推进总投资417亿元的39个市重大项目建设,确保市重大项目全部手续完备,新开工项目10月底前全部按期开工建设,全面完成年度投资任务,在 “重大项目建设率先突破”考核和观摩点评活动中走在全市前列。
从3月1日到4月30日开展“奋战六十天,确保重大项目开工建设”活动,集中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确保39个市重大项目按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工作。在手续办理方面,3月底前完成39个市重大项目所有区级审批事项,6月底前完成市级以上审批事项;在进地开工方面,确保4月30日前12个上半年开工的市重大项目具备进地开工条件。涉及的四至签字、地上附着物清点工作要在3月31日前完成。地上附着物清理工作要在4月30日前完成。基础设施配套要在项目开工前满足开工要求。
同时,高新区将严格落实重大项目规费减免政策,对市重大项目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除上缴中央和省财政的,市及以下部分按规定减免缓;对依托政府职能部门收取的经营性收费,按成本价收取。按照认定的建设项目进度,分阶段兑现高新区扶持政策。
此外,高新区对重大项目建设推进情况实行“一月一通报、一月一督查、一月一排名”。制定高新区重大项目建设推进年活动考评排名办法,重点考核项目策划、挂包服务、发挥部门职能和议定事项办理情况,考评排名结果作为各部门年度综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